致潜在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做以下补充:
一、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1100 万元及以上的扩改翻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更正后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11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0月13日17:30时。
三、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