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水东、西路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初设阶段勘测、设计”
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至招标文件74页
“(二)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类似业绩是指近一年内(2020年2月-2021年2月)完成的项目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和批复文件及防洪工程项目位置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加分。”
修改后为:
“(二)近3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内(2018年2月-2021年2月)完成的项目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和初设批复文件,类似业绩应在全国和省水利监管服务平台公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加分。”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中至招标文件18页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后为: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做要求)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做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做要求)”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月 8 日 10时 00 分(开标时间)”修改后为“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月 23日 10时 00 分(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白公西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58 6985 26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恺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39-5015692
附件: 补充通知1.pdf
附件: 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