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高新区6-07地块场平工程施工招标补充文件
致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隆回县高新区6-07地块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招标公告2.7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3.(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在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39万元及以上的专项土石方工程业绩,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查询包括类似招标工程项目的中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如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修改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39万元及以上的专项土石方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获取截止时间、费用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6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的都做相应的改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