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XJGZ-XS-20240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补充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重新下载获取澄清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2.7其他要求: /
(二)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7)非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信用资质占90%,设计信用资质占10%。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3□5□8年内(指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下列要求(7)非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信用资质占90%,设计信用资质占10%。
(六)项目名称: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七)2.4 招标范围和内容(2)①设计: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八)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九)计划工期25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4月21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设计完成时间:计划工期255日历天,其中:技施设计应于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
(十一)17.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中,工程款结算按实计量、按进度付款: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发包人审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 。项目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拨付,按申报工程进度支付总金额支付80%,当累计付款达到已完成合格工程总造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完工验收合格,经结算评审后,再累计支付到结算评审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7(5):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25分)、设计负责人(20分)和施工负责人(20分)评分标准要求(近 5 年,自2019年03 月~投标截止时间止,指水利工程的处罚,以处罚决定发布之日为准) 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3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1 分。
(十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业合同条款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
更正后:
(一)2.7其他要求: 工程保修期365日历天
(二)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7)非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信用分占90%,设计资质信用分占10%。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3?5□8年内(指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新邵县小塘镇石脚村和马埠江村
(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下列要求(7)非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信用分占90%,设计资质信用分占10%。
(六)项目名称: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
(七)2.4 招标范围和内容(2)①设计(含勘察):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八)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设计范围(含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九)计划工期24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其中: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230日历天。
(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设计完成时间:计划工期245日历天,其中:技施设计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十一)17.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中,工程款结算按实计量、按进度付款: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发包人审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 。项目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拨付,按申报工程进度支付总金额支付80%,当累计付款达到已完成合格工程总造价的80%时暂停支付,待完工验收合格,相关部门出具结算评审后,再累计支付到结算评审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7(5):详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25分)、设计负责人(20分)和施工负责人(20分)评分标准(近 3 年,自2021年03 月~投标截止时间止,指水利工程的处罚,以处罚决定发布之日为准) 每项省级及以上处罚扣 3 分,每项市级处罚扣 1 分。
(十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业合同条款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保修期满后30日内。
补充内容:
(一)图纸、工程量清单附件上传
(二)投标人须知:1.1.3招标代理机构处补充:项目负责人:黄刚,联系方式:17708452927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同内容均作相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新邵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新邵县希望中路3号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13789150695
传 真: /
(2)招标代理机构: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邵县雍翠怡景小区门面G栋AA-A16
联 系 人:孙女士、何女士 、黄刚(项目负责人)、
电 话:17680788078、18274443930 、17708452927、
传 真: /
附件: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邵县英雄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湘水函〔2024〕157号.pdf
附件: 变更公告.pdf
附件: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