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隆回县九龙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2.6 |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由中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 2.交易服务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交易费由中标人全额交纳,标准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 号文件执行。 |
现更改为:
10.2.6 |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由中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 2.交易服务费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交易费由中标人全额交纳,标准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 号文件执行。 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件要求,评标办法中涉及信用评价评审内容,统一按满分考虑。 |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隆回县白里路;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867397288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 25 栋 201 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周芳、李玲汝
电 话: 0739-8898899;
监督部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39-8180079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