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企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 隆回财采计[2024]000010 。
(3)项目内容: 在隆回县安全利用耕地范围内开展“安全利用技术面上推广”,主要采取优化施肥、石灰调节、叶面阻控等3项措施中的1项,对安全利用区耕地开展修复治理,其中优化施肥技术采购有机肥1290吨并配送至相关乡镇(不包含撒施服务);石灰调控技术面上推广1000亩,需要生石灰100吨;叶面阻控技术面上推广21000亩次。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高盛明
(6)联系电话: 13786164757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876500.00
大写: 壹佰捌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分项项目名称 |
个分项项目具体标的数量、单价及总价 |
备注 |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叶面阻控剂 |
21000亩次 |
16 |
336000.00 |
每次用量按产品使用说明用量。 |
2 |
叶面阻控剂喷施 |
21000亩次 |
10 |
210000.00 |
叶面阻控剂每季在分蘖盛期后段和灌浆期前段各喷施1次,1季1亩地视为完成2亩次叶面阻控剂喷施任务。 |
3 |
生石灰 |
100吨 |
700 |
70000.00 |
符合《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 石灰施用技术规程》(HNZ141-2017)规定。 |
4 |
撒施石灰 |
1000亩 |
35 |
35000.00 |
符合《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 石灰施用技术规程》(HNZ141-2017)规定。 |
5 |
有机肥 |
1290吨 |
950 |
1225500.00 |
符合《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 水稻施肥管理技术规程》(HNZ145-2017)规定 |
合计 |
18765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要求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技术措施的实施且完成验收。具体各项措施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A.生石灰要求2024年5月10日前,在中稻移栽前完成撒施作业;
B.叶面阻控要求在2024年9月10 日前全部完成(2024年中稻、晚稻),以完成21000亩次叶面阻控剂喷施视为该项措施实施完毕;
C.优化施肥要求在 2024年5月(中稻翻耕前)实施完成。
(2)地点: 甲方指定实施区域 。
(3)方式: 按甲方要求开展现场服务 。
4.付款:
(1)完成合同签订,制定实施方案送隆回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拨付项目资金的30%,用于项目物资采购;
(2)项目所有物资到货后拨付至项目资金的 60%;
(3)物资完成撒施(喷施)后,经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之后支付至项目资金的 90%;
(4)经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现场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柒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 贰 份、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合同备案: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公章)